Romans Study 5 羅馬書查經(中文講義)
保羅致羅馬人書
下次查經:羅馬書 3:21-31 神的義藉著基督耶穌顯明
神是公義的
詩篇 11:7
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
聖經中對「公義」的定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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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完全正直的(希伯來文tsadiq來自「正直」的詞根)
- 關於祂的一切都是正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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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判斷永遠正確
- 無論他人有何論點或想法,神的判斷、決定和智慧永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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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行事正確
- 祂所做的一切都從完全的公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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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使人公義
- 當神看到人無助的境況時,祂必須提供一條道路使人成為公義
- 這義不是出於人自己,而是神的恩賜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羅馬書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I. 羅馬書第1章
保羅教導墮落的人類知道審判即將來臨,因為他們以三種方式拒絕了神:
- 藉著受造界顯明祂的神能和神性
- 藉著良心使人能認同或譴責自己的行為
- 藉著理性明白律法關於性別界限、家庭合一和部族道德的規範,這些對於保護罪人的生命是必要的
神藉著除去約束,任憑人心昏暗、行為敗壞而施行審判。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 羅馬書第2章 - 藉律法審判
羅馬書 2: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A. 保羅現在談到神藉著律法賜給人類,顯明祂的義作為與神立約生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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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要求更高的道德標準和真正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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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保羅針對一些自以為義的人,他們認為自己因為是選民而稱義,保羅以兩種方式糾正這種誤解:
- a. 僅僅知道律法和受割禮是不夠的,特別是當他們外在地違背了律法和十誡的時候
- b. 神的恩惠、忍耐和憐憫是要領人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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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無論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按天然律法或啟示律法來說,都是罪人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保羅將論證推到邏輯結論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1-2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保羅進入與假想猶太人的修辭對話,他們質疑福音:
- 問題1:難道你要否定作受割禮猶太人的價值嗎?
- 問題2:難道神的約的信實不大於我們的不信嗎?
- 問題3(荒謬推論):如果這樣,為什麼祂還要向我們發怒呢?
- 問題4(延伸荒謬推論):我們是否應該作惡以成善,使神的榮耀更顯多呢?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1-2 與假想的猶太人對話,他相信自己是神揀選的,已經回應了割禮的記號並遵守律法,因此稱義
羅馬書 3:1-2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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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你是說作猶太人沒有任何優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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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有極大的優勢!你作為被託付領受神聖言(神話語)的人,猶太人不僅被賜予了啟示的信息,還有責任順服聖約之道(這也包括信靠他們的彌賽亞/救主)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3-4 與假想的人對話,他相信神必須信實地遵守祂與以色列的約,即使他們不信
羅馬書 3:3-4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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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你是說神若有人違背約就會廢棄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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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斷乎不是!神不能說謊,祂總是以祂的立約之愛(חֶסֶד hesed)宣告任何人的過失都證明他是說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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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地:**我們應該像大衛(詩篇51:4),他的心願是讓自己受質疑
詩篇 51: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5-8 提出兩個荒謬的問題,這是他之前從批評「因信稱義而不憑律法行為」教導的猶太人那裡聽到的
羅馬書 3:5-6, 8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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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以人為中心):**那麼,神若因我們的不義顯出祂的義來,祂向我們發怒豈不是不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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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保羅咒詛任何提出這種主張的人:「斷乎不是!」神能夠審判正是因為祂永遠是公義(正直)和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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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4:**我怎能被定罪,如果我的謊言使神的真實更加顯出榮耀?我們難道不應該作惡以成善,使祂的榮耀更顯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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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誹謗的聲明!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9-18 顯明神的話語宣告所有猶太人都是罪人,應受審判和忿怒
羅馬書 3:9-12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 3:9 現在是拉平競技場的時候了——所有人類都在罪惡之下,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 a. 這提供了一個悖論:即使猶太人有極大的優勢——聽到了神的聖言——在罪的問題上他們並沒有優勢
- b. 注意保羅不僅說每個人都犯了罪,而是說在罪的權勢之下,這是已知罪的完全力量——被綑綁
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9-18 舊約見證:人人在罪中,應受審判
- 關鍵是根據舊約聖經經文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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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義人(詩篇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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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都偏離正路(詩篇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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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行善的(詩篇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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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舌之言(詩篇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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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口咒罵苦毒(詩篇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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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流血(以賽亞書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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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以賽亞書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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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跑行惡(以賽亞書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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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中不怕神(詩篇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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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主題:
福音顯明神的義
III. 羅馬書 3:1-20 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19-20 保羅最後陳述律法的兩個重要功能
羅馬書 3:19-20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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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對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說話
- 有效地堵住任何可能認為自己公義並為自己辯護的人的口
- 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面前無可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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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有救贖的目的
- 使我們知罪,使我們的心知罪並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