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致羅馬人書

羅馬書 9:30 – 10:21

神的義在祂對以色列的作為中顯明


羅馬書 9–11 章:神主權的揀選

核心問題:神預定關乎以色列的話語失落了嗎?

  1. 背景: 羅 8 章以神「萬事都互相效力」的應許作結,彰顯祂按著旨意被召之人(預知、預定、呼召、稱義、榮耀)的得救計畫,卻因此為祂所揀選的以色列帶來了一個奧秘

  2. 以色列仍是祂所揀選的嗎? 羅 9 章保羅揭示,神對以色列的作為,乃是「神的義」更深層的啟示:

    • a. 首先,保羅頌揚神作為陶匠,有主權選擇任何祂所願意的,並使任何轉離祂的心剛硬
    • b. 然後,保羅揭示神選擇向那不配得憐憫的器皿(外邦人)彰顯憐憫,而非忿怒,以彰顯祂的忍耐
  3. 羅 9 章:神的話並未落空——祂對以色列拒絕的回應:揀選餘民

    • a. 保羅引述許多舊約經文,神預知以色列祂所揀選的子民,將拒絕祂的義並違背祂的聖約
    • b. 因此,神的計畫是從他們中間保留一群忠心的餘民,使祂能施予恩典與憐憫

羅 9:1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羅 9:2 我心裡甚是憂愁,痛苦不止。 羅 9: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弗 3:2 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這職分給了我,是要歸給你們的; 弗 3:3 就是他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弗 3:4 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 弗 3:5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弗 3:6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揭開奧秘——為基督徒而設

  1. 許多人以為羅 9–11 章是福音論述的一段括弧,但事實上,神如何主權地作工、帶領以色列進入榮耀的兒子名分,這一奧秘也正是主對我們的主權作為

  2. 要理解羅 9–11 章,我們先從羅 11:17-36 入手——神橄欖樹的奧秘,闡明祂現今對祂所揀選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修剪

  3. 然後在羅 9 章,我們看到神藉著餘民,預知以色列的失敗,這也正是祂藉著祂的得勝者,在教會中保守耶穌之見證的方式

  4. **今晚在羅 10 章,**保羅揭示神的義如何被行為(而非信心)所追求:

    • a. 羅 9:30-33 首先,保羅宣告外邦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著了義
    • b. 然後在羅 10 章,保羅將顯明,靠信心得著祂的義,向來就是得救的根基

申 30:1 「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趕你到的萬國中,心裡追念, 申 30:2 你和你的子孫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你的聽從他的話, 申 30: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憫你,使你被擄的人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申 30:4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要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申 30:5 耶和華你的神要帶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你也要得那地;耶和華你的神又要厚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更多。 申 30:6 耶和華你的神要割除你心裡,並你後裔心裡的污穢,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第一部分:羅馬書 9:30-33 — 論點:外邦人怎能得義,以色列反而失義?

羅 9:30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 9:31 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羅 9:32 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羅 9: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石,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 猶太人聽說外邦人不費任何力氣就得著了義,而他們自己一直努力遵守律法,心裡深感被冒犯
  2. 問題的答案:以色列追求的是「律法的義」,而不是「那位義者」本身
    • a. 他們的努力不是出於信心追求祂,乃是出於對自己的信心
    • b. 保羅引用賽 28:16 宣告,他們盲目地被那位義者絆倒——因被十字架所冒犯而跌倒,然而彌賽亞正是他們救恩的根基之石

羅 9:27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羅 9:28 因為主要在地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成全,速速地完結。」 羅 9:29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留下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第一部分:羅馬書 10:1-4 — 答案:頑固的屬靈盲目,使他們看不見基督乃是律法的終結

羅 10: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羅 10: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羅 10: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1. 深知自己從前所有的盲目熱心,保羅的心願和禱告,是要以色列看見那位義者
  2. 保羅確實為他們作見證:他們的熱心是真實的,但卻建立在律法的知識上,而非心靈對神的認識
  3. 諷刺的是,他們竭盡全力地追求義,卻拒絕讓內心降服於他們所竭力討好的那位義者
  4. 他們有一個外在的得救目標,而非渴望認識他們的救主
  5. 彌賽亞是律法的終結(希臘文:τέλος,telos——含有「成全」「完結」「目標」之意),因為祂成為凡有信心之人的義

賽 53: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得到的結果就心滿意足;我那義僕用自己的知識使多人稱義,並且擔當他們的罪孽。


第二部分:羅馬書 10:5-13 — 比較「憑行為」與「憑信心」

羅 10: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羅 10: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基督降下來;) 羅 10: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信心的義,藉著摩西就已說到這件事

  1. **「憑行為」——**保羅引用摩西在利 18:4-5 的話:凡靠著律法之義而活的人,就必須遵行律法的一切律例
  2. **「憑信心」——**然後保羅引用申 30:11-14,摩西在那裡宣告,遵守律法並不太難,因為它就像你的心和口那樣近
    • a. 申 30:11 摩西說:這誡命並不太難,也不在你以外
    • b. 申 30:12-13 不要說:「誰能上天得著基督,或下入深淵呢,彷彿彌賽亞遙不可及?」
    • c. 申 30:14 這話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

利 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 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申 30: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申 30: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申 30: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第二部分:羅馬書 10:5-13(續)— 憑信心的義

羅 10:8 他到底怎麼說呢?「這話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羅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 保羅現在以申 30:14 作為人得救所必須做之事的成全
  2. 尋見彌賽亞,就像你的心和口那樣近——羅 10:9:口裡承認「耶穌是主」,發自內心相信神使祂從死裡復活,成為主,這就是得救之道
  3. 羅 10:10 兩個信心的行動同等重要:
    • a. 心是一切重要生命抉擇的核心,必須相信耶穌是你活著的彌賽亞
    • b. 口同等重要,因口的承認將內心的信心釋放出來,給神的心意作見證

申 30: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第二部分:羅馬書 10:5-13(續)— 凡求告主名的

羅 10:11 因為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 10: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羅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 第 11 節:保羅再次引用賽 28:16,作出普世性的宣告——「凡信他的人必不因律法的審判而羞愧」

  2. 第 12-13 節:靠信心得義的福音向全人類開放——無論猶太人還是希臘人——「他是眾人的主」

    • a. 祂將豐盛的恩典賜給一切求告祂的人
    • b. 羅 10:13 保羅再次引用約珥書 2:32,彼得在五旬節引用此節,當日有三千人求告主名而得救
  3. 在此,保羅智慧地平衡了神的主權揀選,與人個人向救主以信心呼求的責任


珥 2:32 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在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


第三部分:羅馬書 10:14-17 — 福音的方法

羅 10: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羅 10: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羅 10: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 保羅現在轉向福音信息的關鍵要素(部分解釋了為何許多猶太人尚未相信):

    • a. 信心必先於呼求福音之名
    • b. 聽道必先於信心
    • c. 傳道使聽成為可能
    • d. 神的差遣使傳道成為可能(那些傳福音者的腳蹤何等佳美!)
  2. 信心因聽道而被激活:

    • a. 但這不只是聽見一個文字的道(logos)
    • b. 信心是當那活的話語(rema,希臘文 ῥῆμα——神活的、默示的言語)論及彌賽亞時被激活的

第四部分:羅馬書 10:18-21 — 福音已傳出去,他們卻未曾聆聽

羅 10:16 但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聽從了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羅 10:18 但我說,他們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羅 10:19 但我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惹動你們的怒氣。」

保羅宣告:神的話語已傳出去,卻未被聆聽

  1. 第 16 節:受苦之僕的見證——賽 53 章「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2. 第 18 節:創造的見證——詩 19:4 大衛宣告「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3. 第 19 節:摩西的見證——申 32:21 摩西在公元前約 1400 年預言,神因以色列的拒絕,將藉著向那愚昧的外邦人施憐憫來回應

羅 10:18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羅 10:19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惹動你們的怒氣。」 羅 10: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羅 10:21 至於以色列人,他又說:「我整天伸手招待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第四部分:羅馬書 10:18-21(續)— 預言的見證

羅 10: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羅 10:21 至於以色列人,他又說:「我整天伸手招待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保羅宣告:神的話語已傳出去,卻未被聆聽(續)

  1. 第 20-21 節:預言的見證已傳出去
    • a. 賽 65:1——以賽亞在公元前約 700 年預言,神將被一群既未尋求、也未訪問祂的人所尋見(這是關於外邦人信主的預言)
    • b. 賽 65:2——神自己宣告,多年來祂一直向那悖逆頑梗的以色列伸出慈愛的手

賽 65:1 「沒有訪問我的,我讓他們尋見;沒有尋找我的,我讓他們遇見。沒有稱呼我名的,我對他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 賽 65:2 我整天伸手招待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總結:羅馬書 10 章 — 以色列的拒絕,聖經早已預言

保羅清楚地呈現了以色列對福音盲目剛硬的屬靈原因:

  1. 對律法的盲目熱心,使他們看不見救主——義被視為驕傲和自我成就的目標,因此跌在那義者身上

  2. 唯有當我們看見那位義者, 我們才能輕看自己,徹底放棄任何自我拯救的嘗試

  3. 得救是以人為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的——以色列把救恩當作一個外在成就的目標,而非與神建立關係

  4. 摩西說:「不要再嘗試靠著功德爬到神面前」, 乃要聽從心裡那把聲音

  5. 一位受苦而死的彌賽亞的概念令他們憎惡, 因為這使人自我羞卑

  6. 他們的宗教已充滿外在的規條, 缺乏任何出於信心、恩典與聖靈而生的屬靈實際


〔多麼深刻的謙卑與憐憫的功課!試想以色列人竟以為自己如今這個樣子已足夠好,不需要救主。若我們能看清自己所應得的,就必永遠不質疑祂主權的作為。〕


下次查經

  • 羅馬書 11 章
  • 神並未棄絕以色列

保羅致羅馬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