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致羅馬人書
羅馬書第八章
在基督裡的成聖
憑著共同的承認,敬虔的奧秘實在是大; 沒有人能預測或框限主如何在每一位聖徒生命中督導完全之工的方式, 但在祂的主權中,有些寬廣的原則將見諸主的作為。
羅馬書揭示神如何藉著基督使我們「稱義」並「成聖」
稱義
- 羅 1-3 章 論證全人類——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被定為不義的罪人
- 羅 3:21 - 羅 5 章 義如今已藉著神在基督裡的「稱義」之工而成就
成聖
- 羅 6 章 在受洗中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見證我們知道「舊人」已被釘十字架,憑信心在「新人」裡按此真理算帳,並將肢體甘心獻上給神,作義的器具
羅馬書 6-8 章:神成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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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聖的客觀面: 羅 6 章給我們客觀的真理之道,論明基督耶穌已完成之工如何成就了我們的成聖
- 完全救恩的真理,使我們從舊人中被切斷並得釋放
- 這是我們在基督裡生活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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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聖的主觀面: 羅 7-8 章展開成聖的必要經歷,將真理之道從對地位的知識帶入我們裡面成聖經歷的漸進階段
- 保羅自己在信主之後,仍然經歷了一場關於罪和肉體的個人危機,以至於他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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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天視角(HPOV): 隨著我們在成聖中長進,我們的思想從全然專注於稱義、救贖和成聖上得著更新,因為我們逐漸認識到,在神完成祂旨意的計畫中,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何等重要
屬天視角:羅馬書第八章概覽——聖靈的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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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1-13 新的律(原則):聖靈在靈、魂、體三方面成聖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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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14-28 新的道路:聖靈「與我們同行」,在我們經歷塑造性的患難時,與我們一同在盼望中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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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29-30 被預定的目標:作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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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31-39 新的約:祂應許愛我們,永不撒手,直到祂完全在我們身上彰顯基督
回顧羅馬書第七章:所謂的「第二次危機」
羅馬書第七章成為我們理解十字架在基督徒生命中特定工作之經歷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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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對神的「律法」所涵蓋的範圍,似乎超越了單純的誡命條文;他涵蓋了許多「律」,描述在墮落世界中人試圖成功、卻必然失敗的規律(如熵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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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試圖遵行神的吩咐(無論在事奉、敬虔或品格上)時,「罪的律」所引發的向下重力,必然導向「死的律」——生命在失望、苦毒、驕傲、枯竭和定罪中每況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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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救贖性地運用這些律,來對付那些「喜愛律法」的基督徒,為要暴露我們「萬罪之罪」=「我是」的以自我為中心、驕傲和獨立性——那種以為可以「靠神幫助」(卻沒有神的生命)來服從並行義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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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舊人」從其核心已被釘十字架,我們昔日獨立行事的「習慣」,仍然存在於保羅如今所稱的「肉體」之中——即我們的魂和身體在獨立於靈(裡面的人)且敵對靈的情況下的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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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體始終與我們裡面的神的靈為敵,試圖使信徒與基督隔離,儘管唯有基督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熱力學第二定律(熵增定律)指出:一個孤立系統的總熵(無序程度)隨時間只增不減,或在可逆過程中保持不變。這意味著自然過程是不可逆的,能量趨於降解為不可用的熱,系統趨向最大無序狀態。
罪和死的律 = 重力定律
回顧羅馬書第七章:所謂的「第二次危機」(續)
羅 7:24-25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羅 7:24-25 揭示了極重要的時刻——裡面的死與復活同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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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走到了自己的盡頭(死),認識到他「我是」之肉體生命的悲慘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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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同一時刻,他感受到一種平靜的能力轉移——聖靈將他與基督聯合(「我—你」),定罪消失了,生命的靈復活了
回顧羅馬書第七章:所謂的「第二次危機」(三)
加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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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遠離基督的「我是」之渺小可憐與其帶來的死亡,必須先從反面臨到我們——使我們確信舊人「我是」為何必須被釘十字架(唯有神才是唯一的「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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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的受造」如今成了「我—你」——「基督在我裡面」,我的生命不再孤單,乃是藉著聖靈永遠與祂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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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律法最大也是首要的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以及「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得以在我們身上成就,因為「自我」這假神已被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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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以後,我們越多行走在這倚靠的關係中,就結越多果子——「然而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 15:10)
林前 15: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羅馬書第八章:在基督裡的成聖
羅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第八章一開始,展現出一片與羅馬書第七章的絕望截然不同的全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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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立即的果效,是一種全新的感受——在漫長一季因受罪轄制而敗陣之後,定罪消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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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1 的「如今」,回顧的是他藉著信心認識到的那一刻:「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7:25)——在他發現新自由的秘訣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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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要面對兩種形式的定罪:
- a. 因罪行而在神面前所感受的定罪——在得救時藉著祂寶貴的血被赦免
- b. 在「盡我所能地嘗試做好一個基督徒」之後,因罪(Sin,單數)和失敗而來的自我定罪——這使我們的行走癱瘓,使我們覺得自己不蒙神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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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一個人走到「我是」自我的盡頭的同時,聖靈將他帶回真正的新人中;在那「我—你」的聯合裡,祂的恩典勝過了我們的自我定罪
羅馬書第八章:在基督裡的成聖(續)
羅 8:1-2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第五條新律被發現,能勝過罪和死的律
羅 8:1-2 在失敗中,保羅認識到那在他的死中與他聯合的復活基督耶穌,如今正藉著祂的復活在他裡面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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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論及聖靈工作之詳盡,超過了聖經他處(除了約翰福音 14-16 章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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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立即的果效,是他脫離了肉體與「新人」之間爭戰所帶來的一切定罪
- a. 本章與羅馬書第七章的對比是戲劇性的——從掙扎到行走;從死到生;從轄制到自由;從定罪到得勝
- b. 十字架使人得以越過約旦河,進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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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果效是保羅也認識到,一條在基督耶穌裡賜生命聖靈的律,如今能使他脫離「罪和死的律」
- a. 生命的靈不僅具有「聯合」的能力,也能提升裡面的人,賜下能夠勝過肉體致命之力的得勝大能
- b. 如今,問題成了一個基督徒是選擇「體貼肉體」還是「體貼聖靈」
約翰福音 14-16 章:聖靈的位格;林前 12 章:聖靈的恩賜;羅馬書 8 章:聖靈在品格和結果子上的轉化之功
羅馬書第八章:在基督裡的成聖(三)
羅 8:3-4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新的律(原則)使我們能夠成全神的律法
羅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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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彰顯神的聖潔,卻無法幫助信徒成聖,因為肉體無可救藥地被捆綁在「罪和死的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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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保羅說基督為我們而死是「成為罪身的形狀」,而非實際的罪身(有別於其餘墮落的人類),為要使自己成為一個「贖罪祭」,從而在肉體中定了所有罪的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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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律法的義能在我們身上成就,因為我們隨從聖靈而行(我—你),而不是獨立地活在肉體中(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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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有時看起來像是一種全新的或第二次的經歷,但生命的活水之河其實一直在裡面湧流,只不過被我們自我生命的獨立性所攔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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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充滿生命的一個真實記號,是一個敬虔的生活——基督的生命藉著你彰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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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生命的律只在「在基督耶穌裡」的生命的範疇內「運作」
肉體,從根本上說,就是活在「我是」之中——這首先是一個虛假的幻覺,其次是對那位住在我們裡面的主的叛逆。(我的智慧、我的恩賜、我的生命——林前 1:31)
羅馬書第八章:在基督裡的成聖(四)
羅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羅 8:5-9 新人的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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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5-6 保羅展示隨從肉體與隨從聖靈的對比
- a. 憑著被更新的心思,我們自由地「體貼」肉體的事或聖靈的事
- b. 羅 8:6 各有必然的結果:體貼肉體的,是死;體貼聖靈的,是生命和平安
- c. 住在基督裡,聖靈使我們活在「生命(zoé)」和「平安(shalom)」中;當肉體以「我是」獨立自活時,靈魂就踏上通往死亡的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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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7-8 保羅從我們這方和神那方分別說明原因
- a. 羅 8:7 當我們的心思專注於「自我」時,它就成了悖逆的,與神為敵,不肯順服祂的旨意
- b. 羅 8:8 肉體已降服於「自我」的生命,因此即使以為自己能討神喜悅,也是做不到的(如掃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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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9 「你們卻不是……」保羅以喜樂的盼望強調「你們」——因他相信羅馬信徒是「在聖靈裡」,作為神的居所
- a. 然而因未能親自到場,他請他們真誠地省察自己,關乎聖靈內住的同在
- b. 在 8:9 中,保羅同時將這位至關重要的內住者稱為「神的靈」和「基督的靈」,以彰顯基督徒在神格合一中的聯合
羅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羅 8:6 體貼肉體的,乃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 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 8: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羅 8: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羅馬書第八章:在基督裡的成聖(五)
羅 8:10-11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羅 8:10-13 保羅分享在聖靈中行走的正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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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10 若基督在你們心裡(我—你),從內而外運作的生命律就能勝過身體受罪和死轄制的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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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11 若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住在你們心裡,就能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得以復甦,勝過罪和死的律,使之成為義的器具
- a. 保羅首先是指這條新律的能力,勝過我們肉體從前對罪的捆綁
- b. 但保羅其次也在指聖靈使身體藉著力量和醫治的大能被感動的字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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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8:12-13 保羅以勸勉「弟兄們」作結,論到他們虧欠神為父的債,是要隨從聖靈而活,而非因肉體而死
- a. 聖靈已被賜下,作為生命與轉化的大能媒介
- b. 但我們有我們的本分:「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 c. 我們成聖實際進展,在於我們與生命的靈聯合,「治死」身體的行為
羅 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羅 8: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羅 8: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羅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靠著生命的律活出實際的生命
羅 8:1-2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生命的律是一條自然的律,當我們降服於其大能時就自然地得以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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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魂力強盛,這對基督徒帶來問題:
- a. 我們的意志力強大,所以我們不斷嘗試行善,但罪的律更強
- b. 我們的情感可能強勢,所以我們盡力為主流淚或表達感情,卻被罪迫成偽君子,假裝有那麼深的愛
- c. 我們的心智按邏輯作決定——一旦明白了律法就設法遵守,所以我們研讀聖經、閱讀書籍,但越學,越覺得自己所能成就的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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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耶穌裡的生命之律,是一條「無需掙扎」的自然律:
- a. 意志可以決定常常禱告,但靈裡的生命之律有自然的禱告渴慕
- b. 心智知道該讀聖經,但裡面的生命之律有對聖經自然的饑渴
- c. 情感努力去愛難以相愛的人,但聖靈的律真誠地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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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你們想野地裡的百合花」。 若我們問飛鳥:你們不害怕重力定律嗎?牠們會怎麼說?牠們會說:「我們從未聽說牛頓這個名字,我們對他的定律一無所知。我們飛翔,因為飛翔是我們生命的律。」——倪柝聲
倪柝聲論「隨從聖靈而行」
主藉著十字架,從外面將我們帶入聖靈的新生命律中。然而,「律法的義」仍需要在「我們身上」成就。這如何能做到呢?這需要神進一步的供應——內住的聖靈。祂被差遣來看顧這件事的內在一面,而祂能夠這樣做,正如我們被告知的,是當我們「隨從……聖靈」而行的時候。「隨從聖靈而行」是甚麼意思呢?它有兩層含義。
首先,這不是一種工作,而是一種行走。感謝神,我試圖「在肉體中」討神喜悅的那種沉重而無果效的掙扎努力,如今讓位於一種蒙福的安息性的倚靠——「就是祂在我裡面努力運行的大能」(西 1:29)。正因如此,保羅將肉體的「行為」與聖靈的「果子」對比(加 5:19, 22)。
其次,「隨從」暗示順服。隨從肉體而行,意味著我順從肉體的支配;羅馬書 8:5-8 清楚說明那將把我帶向何方——那只會使我與神為敵。隨從聖靈而行,就是順服聖靈。隨從聖靈而行的人有一件事是做不到的,那就是獨立於祂之外。我必須順服聖靈,我生命的主動權必須在乎祂。唯有當我甘心降服、順從祂時,我才能發現「生命聖靈的律」在充分運作,而「律法的義」(我一直試圖去討神喜悅的一切)得以成就——不再是由我來成就,而是在我裡面成就。「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 8:14)
——倪柝聲
保羅致羅馬人書
- 下次:羅馬書第八章(續)
- 第三部分(羅 8:14-28):新的道路——聖靈「與我們同行」,在我們經歷塑造性的患難時,與我們一同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