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s Study 12 羅馬書查經(中文講義)
保羅致羅馬人書
羅馬書第七章
「第二次」屬靈危機
福音在羅馬書中揭示神如何藉基督「使我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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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一至三章論證全人類——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皆被定罪為不義的罪人
- 全人類都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
- 猶太人雖有律法,律法卻不能使他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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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21-31 義如今藉著神在基督裡的「稱義」之工得以成就
- 因著恩典白白地被宣告「無罪」
- 藉著祂的寶血從罪奴中被「救贖」出來
- 藉著祂施恩座的遮蓋得以贖罪並與神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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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五章 因基督「替我們」死
- 蒙稱義者現今享有恩典的豐盛,並有未來榮耀的盼望
- 在基督裡,我們已與亞當的舊人同死,如今在基督裡活著成為新造的人
羅馬書第六章:基督是我們的成聖——我們新生命的根基
- 羅馬書第六章 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我們的新人可以開始行走在義中
- 羅 6:6 ——在心靈意念中知道舊人所發生的事
- 羅 6:11 ——憑信心活在新人中,算定這真理
- 羅 6:13 ——以我們的意志將肢體獻上給神,作為義的器具
基督是我們的成聖:新義生命的兩個比喻
比喻一:改換主人的奴隸
- 羅 6:17-23 我們曾是罪和不義的奴隸,如今可以將自己獻上作神的奴僕,成為祂的「義的兵器」
比喻二:可以嫁給新主人的妻子
羅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羅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羅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羅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羅 7: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結成死亡的果子。
羅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 羅 7:1-2 這第二個比喻特別針對「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他們好像嫁給嚴苛主人的妻子
- 羅 7:3 只要你們雙方都活著,你就必須守律法的要求而對丈夫忠貞
- 羅 7:4 但藉著基督的死,我們向律法死了,復活之後可以嫁給新主人,為祂結出果子
- 羅 7:5-6 從前我們死在罪中,邪情私慾因律法的要求而被挑動;但如今我們已死,就脫離了律法,可以在「心靈的新樣」中服事,而不是按著律法字句的「舊樣」
羅馬書第七章:所謂的「第二次」屬靈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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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一至六章就藉著主耶穌基督稱義的真理構成了完整的論述
- 真理使我們得自由(約 8:32)
- 救恩客觀的一面成為我們在基督裡生活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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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保羅深知,明白我們的地位與在生活中活出這地位之間有巨大的差距
- 我們相信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之聯合的真理
- 然而保羅在成為基督徒後,仍因罪和肉體而經歷了一場個人的危機,使他呼喊道:「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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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略過羅馬書第七章、直接進入聖靈引導的得勝生命(羅馬書第八章)固然美好
- 但保羅和許多神所揀選的聖徒,都必須經歷一段失敗與沮喪的時期,才能發現這新生命的奧祕
- 羅馬書第七章成為許多人這一重大屬靈轉捩點的鑰匙
- 教訓:若沒有十字架在基督徒生命中的歷練,我們就無法從信心進入信心
親歷「第二次危機」的著名聖徒
| 聖徒 | 危機處境 |
|---|---|
| 艾美・嘉芙爾(Amy Carmichael) | 對能力和聖潔感到絕望 |
| 奧斯瓦爾德・錢伯斯(Oswald Chambers) | 世界的誘惑使他走到羅馬書第七章般的盡頭 |
|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 身為神的僕人,卻沒有得救的確據,也沒有屬靈的能力 |
| 慕迪(D.L. Moody) | 精力充沛的傳道人,卻沒有聖靈的充滿 |
| 安得烈・慕安得理(Andrew Murray) | 在不安的失敗和屬靈枯乾中服事 |
| 戴德生(Hudson Taylor) | 在華宣教,身心俱疲、焦慮不堪 |
| 法蘭西絲・哈弗格爾(Frances Havergal) | 世俗慾望與敬虔渴慕之間不斷的爭戰 |
| 辛普森(A.B. Simpson) | 三十七歲,在紐約城服事,精疲力竭 |
| 和受恩(Margaret Barber) | 作為宣教士,在孤獨、壓抑的憤怒與誤解中度日 |
| 伊恩・托馬斯少校(Major Ian Thomas) | 在事奉上熱心有餘,果效卻全無 |
| 潔西・賓路易斯(Jessie Penn-Lewis) | 等候神,有呼召卻沒有能力 |
| 顧約拿單(Jonathan Goforth) | 宣教士,忙碌卻對自己尋求中的無力生命深感不滿 |
| 梅爾(F.B. Meyer) | 未得成聖的傳道人,充滿疑惑與定罪感 |
| 慕勒(George Müller) | 尚未得救的神學生,被罪和定罪所撕裂 |
| 倪柝聲(Watchman Nee) | 蒙救、服事,卻在罪和屬靈失敗中掙扎 |
| 兰培德(Lance Lambert Dobski) | 灰心喪志、不結果子的神學生 |
什麼是這「第二次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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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意識裡有一個突破,進入與神的聯合——無論你稱它為:聖靈的洗、聖靈的充滿、全然成聖、完全救恩、得勝的生命、進入祂的安息、得著能力的恩賜、活水的江河、第二次祝福,或第二次恩典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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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特別指的,並非那種時斷時續的關係——好像我們必須尋找祂、呼求祂,或將生命中所發生的事看作祂只是旁觀,或必須被邀請才來接管拯救我們,彷彿我們之間總存在著一道需要跨越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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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分離感」正是我們信徒談論與神關係時常見的方式——我們求主賜福,求祂接管某件事,求祂臨在,彷彿祂不在場。這並非我們所說的那種關係。
這是「第二次恩典之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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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理由以如下根據來強調「第二次恩典之工」的必要性:即信徒內心仍殘留著一個在重生時未被除去的舊性,需要藉此額外的聖靈之工才能被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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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此解,其含義便是:由於某種不可解釋的原因,藉著一次得救之信心,完全的救恩恩典對任何普通信徒都不可得。相反,在基督已完成、並在五旬節得以成就之救恩的完全果效應用上,有某種神秘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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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如此,「第二次祝福」對所有人而言自然都是必要的進一步經歷。但在我看來,新約聖經清楚呈現:在基督裡我們已擁有一切,並無任何武斷的階段性劃分。
然而,當落到「我是否已經歷了基督完全的救恩?」這一實際問題時,情形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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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大多數人而言,這更深之聯合的啟示,必然要作為第二次經歷臨到我們。我們鮮少能在同一次屬靈光照中,同時看清外在的罪和內在的自我。最有力的明證,就是羅馬書第六至八章對此的深刻闡述,是在第一至五章之後另行呈現的。這並非說有兩個不同的救恩;救主只有一位,藉著祂的死、復活與升天,有一個榮耀的恢復過程,也只有一位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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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重經歷並非在祂那一方。但對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必須有兩重的領受,才能承接從同一個各各他所流出的兩大釋放:從罪行和神的憤怒中得釋放(第一至五章),以及從罪性和獨立自我中得釋放(第六至八章)。二者在理論上可以同時經歷,因為兩者皆可領受;但同時真實地經歷兩者,實屬罕見。
關於「第二次危機」的進一步說明
- 許多基督徒之所以沒有經歷進一步的危機,是因為他們既不服事,也不追求聖潔
- 另有一些人是藉著「一段時間的過程」而非「某一危機時刻」進入這一實際
- 祂在內心親密的聯合,必須與我們作為僕人對超越聖潔之神的敬畏相平衡
「第二次危機」的四種不同描述
- 因罪和肉體的不配而產生的定罪感癱瘓了他們的敬拜、禱告和見證,直到在危機中他們意識到自己已經死了
- 屬靈生命起伏不定、缺乏得勝,使他們持續依賴外在環境
- 儘管在事奉上盡心竭力,卻有一種不結果子和能力缺乏的感受
- 在為神忙碌的生命中,完全的疲憊和靈魂的不得安息,直到自己的力量被完全擊碎
「第二次危機」背後通常存在的四種誤解
- 墮落所帶來的幻覺——以為信徒與神之間存在著分離
- 撒但對墮落之人的謊言——以為基督徒可以且應該憑自己的力量事奉神
- 對聖經中「兩性」持錯誤觀念——認為兩者在內心中持續爭戰不息
- 在不停歇地追求更多獻身中失去喜樂和得勝
保羅致羅馬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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